改革與社會進步。
材料一:孝文帝遷都洛陽示意圖
材料二:北宋前中期財政收支狀況的變化簡表
年代 |
收入/貫 |
支出/貫 |
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 |
15085萬余 |
12677萬余 |
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 |
12625萬余 |
“所出無余” |
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 |
11613萬余 |
13186萬余 |
材料三:北魏孝文帝變法,尚文明,魏國以治,此變而得者也。商鞅變法,廢孝弟(悌)仁義,秦先強而后促;王安石變法,專務剝民,宋因以致亂。此變而失者也。商、王之失,在殘酷剝民,非不可變也,法非其法也。
——張之洞《勸學篇?變法第七》(1)依據(jù)材料一、二和所學,比較北魏孝文帝改革與北宋王安石變法背景的異同。
(2)材料三中張之洞對北魏孝文帝改革、商鞅變法和王安石變法的評價是否客觀?結合時代背景,分析張之洞持此看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