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部編版必修下冊《第八單元》2024年單元測試卷(1)
發(fā)布:2024/10/17 2:0:2
一、選擇題
-
1.下列加點實詞解釋有誤的一項是( ?。?/h2>
組卷:2引用:2難度:0.9 -
2.下列句中的加點詞,意義和用法完全相同的一項是( )
組卷:2引用:2難度:0.9 -
3.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語,古今意義相同的一項是( ?。?/h2>
組卷:7引用:4難度:0.8
二、文言文閱讀
-
8.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各題。
蘇瓊,字珍之,武強人也。初,瓊?cè)吻搴犹?,裴獻(xiàn)伯為濟州刺史,酷于用法,驚恩于養(yǎng)人。房延祐為樂陵郡,過州,裴問其外聲,祐云:“唯聞太守善,刺史惡?!迸嵩疲骸暗妹褡u者非至公。”祐答言:“若爾,黃霸、龔遂君之罪人也。”后有敕令,州各舉清能。裴以前言,恐為瓊陷,瓊申其枉滯,議者尚其公平。畢義云為御史中丞,以猛暴任職,理官忌憚,莫敢有違。瓊推察務(wù)在公平,得雪者甚眾,寺署臺案,始自于瓊。遷三公郎中。趙州及清河、南中有人頻告謀反,前后皆付瓊推撿,事多申雪。尚書崔昂謂瓊曰:“若欲立功名,當(dāng)更思馀理,仍數(shù)雪反逆,身命何輕?”瓊耳色曰:“所雪者怨枉,不放反逆?!卑捍髴M。京師為之語曰:“斷決無疑蘇珍之。
除南清河太守,其郡多盜,及瓊至民吏肅然奸盜止息有鄰郡富豪將財物寄置界內(nèi)以避盜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當(dāng)時州郡無不遣人至境,訪其政術(shù)。在郡六年,人庶懷之,竟無一人訴州。前后四表,列為尤最。遭憂解職,故人贈遺,一無所受。尋起為司直、廷尉正,朝士嗟其屈。尚書辛述曰:“既直且正,名以定體,不慮不申?!?br /> 遷左丞,行徐州事。徐州城中五級寺忽被盜銅像一百軀,有司征檢,四鄰防宿及蹤跡所疑,逮系數(shù)十人,瓊一時放遣。寺僧怨訴不為推賊,瓊遣僧,謝曰:“但且還寺,得像自送?!睜柡笫?,抄賊姓名及贓處所,徑收掩,悉獲實驗,賊徒款引,道俗嘆伏。舊制以淮禁不聽商販輒度,淮南歲儉,啟聽淮北取糴。后為大理卿而齊亡,仕周為博陵太守。
(節(jié)選自《北齊書?卷四六?蘇瓊傳》,有刪改)(1)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A.及瓊至/民吏肅然/奸盜止息/有鄰郡富豪/將財物寄置界內(nèi)以避盜/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
B.及瓊至民吏/肅然奸盜/止息有鄰郡/富豪將財物寄/置界內(nèi)以避盜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
C.及瓊至/民吏肅/然奸盜止息/有鄰郡富豪/將財物寄置界內(nèi)/以避盜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
D.及瓊至/民吏肅然/奸盜止息/有鄰郡富豪將財物寄/置界內(nèi)以避盜/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
(2)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guān)內(nèi)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A.敕令,就是自上命下之辭,特指皇帝所發(fā)布的命令、法令或立法。
B.州郡,州和郡的合稱,完善的州、郡、縣政治制度形成于東漢時期。
C.遭憂,指遭父母之喪,古代官員的父母去世,規(guī)定官員必須停職守孝。
D.有司,古代設(shè)官分職,各有專司,所以“有司”專指朝廷中各級官員。
(3)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蘇瓊舉薦公平公正。裴獻(xiàn)伯曾對蘇瓊有過非議,但在國家需要推薦人才的時候,蘇瓊依然給予裴獻(xiàn)伯正面的積極的評價。
B.蘇瓊做事不功利。崔昂曾經(jīng)提醒蘇瓊想要建功立業(yè),僅僅做些洗清某些人罪責(zé)的事情是不夠的,可蘇瓊根本不理會崔昂。
C.蘇瓊執(zhí)政有方略。蘇瓊在南清河任太守一職時,贏得了州內(nèi)百姓的廣泛贊譽和肯定,各州郡縣的官員都來學(xué)習(xí)管理方法。
D.蘇瓊斷案有主見。蘇瓊在徐州處理政務(wù)時,不顧失盜僧人的抱怨與反對,將有關(guān)部門抓捕的行蹤可疑的人員釋放并很快破案。
(4)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
①在郡六年,人庶懷之,竟無一人訴州。
②徑收掩,悉獲實驗,賊徒款引,道俗嘆伏。
(5)請結(jié)合文本簡要分析作者描寫傳主蘇瓊時采用的手法。組卷:0引用:2難度:0.5
三、默寫
-
9.補寫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1)《六國論》中認(rèn)為“不賂者以賂者喪”是因為:
(2)杜牧在《阿房宮賦》結(jié)尾對歷史發(fā)出無限感慨:假使六國能夠各自愛惜他們的百姓,“
(3)魏征的《諫太宗十思疏》開篇用“木”“泉“作比喻,得出“組卷:1引用:3難度: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