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征集
加入會員
操作視頻
當前位置: 試卷中心 > 試卷詳情

2022-2023學年廣西桂林十八中高二(上)期中歷史試卷

發(fā)布:2024/9/12 1:0:10

一、選擇題(本題包括16小題。每小題只有一個選項符合題意。每小題3分,共48分)

  • 1.西周征服殷朝后,把姬姓的近親近族,一批批分送去東方,擇定交通及軍略要沖,圈地筑城,長期屯駐……在其相互間,建成了一個包絡黃河流域。乃至南達漢水、淮水、甚至長江北岸的龐大交通網。該史料可用于論證西周分封制的實行( ?。?/h2>

    組卷:33引用:11難度:0.5
  • 2.秦律規(guī)定:若有人在大道上殺人,距離百步以內的路人不加以救援的,應罰繳鎧甲兩套;若能抓獲逃亡盜賊,抓捕者可得其所攜錢財。由此可見,秦朝( ?。?/h2>

    組卷:34引用:7難度:0.5
  • 3.西漢前期,流民多為豪族商人所用,是謂“一家聚眾,或至千余人”。漢武帝后期,“諸鐵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銅鐵,一歲功十萬人已,上”,流民與日俱增,以致“田地日荒,城郭空虛”之事頻繁發(fā)生。這一變化反映出當時( ?。?/h2>

    組卷:22引用:21難度:0.6
  • 4.唐朝時大理寺是全國最高審判機關,但關乎死刑判決等重大問題需由御史中丞(中央監(jiān)察機關負責人)與刑部侍郎、大理寺卿一起,組成“三司推事”,類似近代的特別法庭,并把會審的結果報皇帝審批。這說明唐朝( ?。?/h2>

    組卷:2引用:2難度:0.6
  • 5.宋代一些地方實行鄉(xiāng)約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揚善懲惡,制定規(guī)約進行道德教化;明清時期,宣講“圣諭”成為鄉(xiāng)約最重要的內容??滴蹙拍觐C布了鄉(xiāng)約組織必須宣講的《上諭十六條》,內容包含“重農桑以足衣食”“訓子弟以禁非為”等。材料中鄉(xiāng)約制度的主要作用是( ?。?/h2>

    組卷:37引用:45難度:0.5
  • 6.據《太祖實錄》記載,1385年,明太祖考核了天下布政使司、按察司及府、州、縣官員共4117人的政績,其中擢升者435人,復職者2897人,黜降者471人,罪罰者171人,免職者143人。由此可知,明初( ?。?/h2>

    組卷:17引用:28難度:0.8

二、非選擇題:本大題共4小題,共52分。

  • 19.外交是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政治活動,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國近代(1840-1019)外交轉型是中西方文化碰撞的結果,它不是基于晚清社會內部新因素產生與發(fā)展的刺激而做出的主動反應,而是針對外部強敵對晚清政府與國家安全造成的威脅所做出的被動對策。這個特點決定了中國近代外交轉型的發(fā)展過程,就是如何處理中國傳統外交觀念和西方近代外交觀念與制度之間關系的過程,也是中國外交近代轉型的過程。盡管晚清外交特型沒有能夠指導晚清外交奏響勝利的旋律,但在西方近代外交理念與制度的挑戰(zhàn)下,在中國形成的近代外交思想還是有著重要的歷史地位和價值,這就是:它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中國步入近代化軌道……
    --摘編自李敏《試論中國近代外交的轉型》材料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就是各國要同心協力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這一思想為人類社會實現共同發(fā)展、持續(xù)繁榮、長治久安繪制了藍圖,反映了中外優(yōu)秀文化和全人類共同價值追求,指明了國際社會的前進方向,對中國和平發(fā)展,世界繁榮進步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這一思想繼承和發(fā)展了新中國不同時期重大外交思想和主張,是當代中國外交重大創(chuàng)新成果,是中國對世界的重要思想和理論貢獻,已多次被聯合國文件引用,產生日益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摘編自楊潔篪《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1)依據材料一,指出中國近代外交轉型的特點。
    (2)依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評析其歷史影響。
    (3)依據材料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概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外交理念變化的表現。

    組卷:2引用:2難度:0.4
  • 20.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949~2008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簡表
    時間 法律
    1949~1954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共同綱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或者批準的法律共23件,包括政務院及所屬各機構組織通則、土地改革法、懲治反革命條例、選舉法等。
    1954~1958年 1954年,通過了新中國的第一部憲法。此后,通過的法律共60件,包括全國人大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組織法、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兵役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
    1959~1978年 1966年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停止工作。除1975、1978年,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分別通過了新中國第二、三部憲法外,全國人大共通過法律6件,包括商標管理條例等。
    1979~1992年 除3件憲法修改和1982年憲法外,共通過法律126件,包括選舉法、地方組織法、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刑法、刑事訴訟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
    1993~2003年 除憲法修改2件外,共通過法律153件,包括立法法、行政復議法、公司法、證券法、商業(yè)銀行法、保險法、拍賣法、票據法等。
    2003~2008年 除憲法修改1件外,共通過法律72件,包括勞動合同法、循環(huán)經濟促進法、企業(yè)破產法、物權法、行政許可法、監(jiān)督法等。
    --摘編自陳斯喜《新中國立法60年回顧與展望》
    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對表中某一時段或若干時段內容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予以說明。(要求:看法具體明確,說明須史論結合)

    組卷:14引用:25難度:0.4
APP開發(fā)者:深圳市菁優(yōu)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應用名稱:菁優(yōu)網 | 應用版本:5.0.7 |隱私協議|第三方SDK|用戶服務條款
本網部分資源來源于會員上傳,除本網組織的資源外,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權,請立刻和本網聯系并提供證據,本網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