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決朝廷選官和鄉(xiāng)里清議的統(tǒng)一問題,是對漢代選官傳統(tǒng)的延續(xù),也是對曹操用人政策的繼承。但到魏晉之交,被各個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壟斷,已經背離了“不計門第”的原則。盡管創(chuàng)立的初衷在于將選舉權收歸中央,但卻無法逆轉門閥專政的歷史傾向。材料意在說明該制度(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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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10/17 8:0:2組卷:0引用:2難度:0.5
發(fā)布:2024/10/22 2:0:1組卷:36引用:6難度: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