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在南京玄武區(qū)一小區(qū)內,32歲的魯某因其5歲的兒子在幼兒園與同班男童爭搶玩具時被對方戳破頭皮,到對方家中討要說法。期間,魯某突然情緒激動,猛的站起,揮臂掌摑男童,致其仰面倒地。男童祖父(64歲)見狀先后持塑料椅、木椅與魯某發(fā)生沖突,被魯某推倒致腿部骨折。目前,魯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此事一經曝光,迅速引起全網關注。根據聞海大數據平臺顯示,事發(fā)后近一周時間內,“南京男子掌捆男童”的全網信息總量達39萬條,互動總量為3018萬條,在網友的評論中,雖然有很多人批評這名父親的野蠻行為,可是點贊的人也不少,贊成這種以大欺小的“以暴制暴”,為動手打人找一個“看似合理”的借口,比如“熊孩子就是欠打”“魯某愛子心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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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①魯某掌摑男童的行為、與男童祖父發(fā)生肢體沖突觸犯了刑法,受到刑事拘留的處罰是罪有應得。②男童祖父持椅子與魯某發(fā)生沖突的行為,雖然出于正當防衛(wèi)的考慮,但也有失妥當。③兒童在幼兒園發(fā)生傷害事故后,幼兒園方面應該積極提供證明,協調雙方家長妥善解決矛盾與沖突。④幼兒園老師和雙方家長要加強對兒童的文明禮貌方面的教育。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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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4/20 14:35:0組卷:7引用:2難度: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