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與王某系夫妻,2019年生育一子。劉某婚前購買住房一套,婚后夫妻共同還貸,婚后兩人又按揭購買一套住房。2022年5月,劉某因病去世。生病期間劉某立下遺囑,將婚前購買的住房和婚后購買住房的一半產權份額指定由他的父母繼承。劉某去世后,王某與劉某父母就遺產繼承產生爭議。對于本案,下列觀點正確的是( ?。?/h1>
【考點】遺囑繼承;夫妻間的人身和財產關系.
【答案】A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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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11/28 10:0:1組卷:10引用:4難度: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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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鄭某因病于2021年10月去世,他與妻子阿紅于2018年生育一子小亮。鄭某生前立有《財產處置遺囑》一份,將他名下婚前購買的A市花都區(qū)某房全部的產權份額以及婚后購買的B市豐順區(qū)某房1/2的產權份額均指定由他的父親繼承。鄭某去世后,阿紅母子與鄭某父親就遺產繼承分割產生爭議,鬧上法庭。本案中( ?。?br />①根據(jù)鄭某遺囑,花都區(qū)房產可由鄭某父親繼承
②小亮年幼缺乏生活能力,理應繼承鄭某部分房產
③鄭某未與阿紅商議擅自處理共有豐順區(qū)房產,遺囑無效
④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阿紅可獲得3/4豐順區(qū)房產份額發(fā)布:2024/12/17 9:0:1組卷:21引用:5難度:0.4 -
2.趙某與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登記在趙某名下。兩人育有兩個孩子趙甲和趙乙,趙甲長期在外省工作,趙乙一家沒有住房,一直跟趙某老兩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顧二老日常起居,盡到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黃某去世后,趙某立下遺囑把商品房留給趙乙。對此分析正確的是( )
①趙乙盡到主要的贍養(yǎng)義務在繼承財產時應該要給予照顧
②作為不動產該房產登記在趙某名下屬于趙某的個人財產
③趙甲可簽訂贈與合同將自己享有的房產份額過戶給趙乙
④趙甲沒有盡到主要贍養(yǎng)義務,在法律上沒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發(fā)布:2024/12/18 20:0:2組卷:58引用:13難度:0.7 -
3.隨著社會公眾法律意識的提高,為避免因繼承問題產生糾紛,訂立遺囑逐漸成為常見現(xiàn)象。關于繼承,以下認識有誤的是( ?。?/h2>
發(fā)布:2024/12/18 20:0:2組卷:13引用:4難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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