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沂水縣法院通報一起微信群搶防疫捐款紅包案件。被告李某2020年1月31日通過掃描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內分享的“某高校校友情”微信群二維碼,加入該群。李某在明知該群內紅包系由專人接收并用于購買抗疫捐贈物資的情況下,當日搶了兩個紅包,共計300元。群成員發(fā)現(xiàn)后,要求李某退還紅包,李某拒不退還而后退出該群。隨后,李某再次通過掃描二維碼進入該群,并搶了五個紅包,共計900元。群主發(fā)現(xiàn)后報警。
沂水縣法院2021年8月4日開庭審理認為,被告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無權占有微信群內定向紅包的情況下仍然領取紅包且不歸還,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性財產利益。被告人李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系坦白,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最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判處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罰金2400元。
(1)李某多次搶紅包屬于什么行為?
(2)請結合材料寫出第一問你的判斷理由。
(3)搶他人微信紅包相信很多人都干過,李某的案例給我們的啟示是?
【考點】犯罪的含義和基本特征;違法行為的內涵和類型.
【答案】(1)刑事違法行為或犯罪行為。
(2)因為李某的行為符合犯罪的三個特征: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性,他受到罰金的處罰,由此推斷李某是犯罪行為。
(3)①互聯(lián)網并不是法外之地;②需要我們杜絕不良行為;③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自律,自覺守法;④從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習氣,自覺遵紀守法,防患于未然;⑤平臺也要加強監(jiān)管,比如微信此前針對這一問題特地推出了專屬紅包功能等。
(2)因為李某的行為符合犯罪的三個特征: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性,他受到罰金的處罰,由此推斷李某是犯罪行為。
(3)①互聯(lián)網并不是法外之地;②需要我們杜絕不良行為;③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自律,自覺守法;④從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習氣,自覺遵紀守法,防患于未然;⑤平臺也要加強監(jiān)管,比如微信此前針對這一問題特地推出了專屬紅包功能等。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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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4/20 14:35:0組卷:5引用:1難度: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