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驗一:驗證可燃物燃燒的條件。已知:白磷、紅磷的著火點分別是40℃、240℃。
裝置(夾持儀器已略去) |
步驟及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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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將一定量的白磷、紅磷分別浸入80℃熱水中(如圖所示)。白磷、紅磷均不燃燒 Ⅱ.升高右側漏斗至紅磷露出水面。紅磷不燃燒 Ⅲ.升高左側漏斗至白磷露出水面。白磷燃燒 |
(1)Ⅰ中白磷不燃燒的原因是
。
(2)對比Ⅱ和Ⅲ,可驗證可燃物燃燒的條件是
。
實驗二:氨氣在空氣中無法燃燒,但在純氧中可以燃燒,如圖是氨氣燃燒的實驗裝置
(1)實驗開始時,先打開止水夾a通入氧氣,再打開止水夾b通入氨氣,此時在裝置周圍都可以聞到氨氣特有的刺激性氣味,說明
。
(2)在長導管處點燃氨氣,氨氣在純氧中安靜燃燒。
(3)實驗完畢,夾緊止水夾b,火焰即熄滅,利用的滅火原理是
。